患者转院、转科流程
发布时间: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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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流程
1.患者转科前需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生开出转科医嘱、书写转出记录,通知患者或家属、护理、转入科室等,按联系确定的时间转科。2.转出科室须派人将患者护送到转入科室,向经治医师交待有关情况。
3.转入科室及时对患者接诊检查,书写转入记录,确定转入后诊疗计划。
转院流程
1.符合条件的转院患者转院前需经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报医务部审批备案,并协助联系转院事宜。2.特殊患者(包括门诊患者)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申请,填写转院病情介绍,科主任同意签字批准,涉及医保病人应根据医保相关规定执行。但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不符合条件自行联系要求转院的患者,主管医师查看病情认为身体状况可耐受,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自行转院。
4.如认为病情危重不适宜转院而患者强烈要求转院并不听劝阻者,主管医师报科主任同意后,与患方签订《自动出院申请书》(纳入病历中),告之其基本病情及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等,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各项转院手续。如遇强烈要求转院并不配合签署《自动出院申请书》者,应将具体情况记录在病历中并上报医务部以确保最大程度的医疗安全。
5.符合转院条件的患者,应事先与转往医院联系,在确保转往医院确有接收能力的前提下本院开始进行各项转院事宜的安排。
6.医保病人转院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